Friday, February 5, 2010

陳振聰事件

"「哨牙Ton」陳振聰 經歷三十四小時羈留後,昨還未來得及刮去臉上鬍鬚及頭頂新長的「煩惱絲」,就披上華服,離家前往四季酒店 。他面對記者包圍採訪,仍露出招牌 的哨牙笑容,惟眉宇間隱含一抹滄桑,被問及保釋有何感覺,陳故作從容:「又唔係咁!」"

"消息稱,陳振聰接受商罪科錄影問話,一直強調所持龔如心的○六年遺囑是真的,警方調查至今仍未掌握與假遺囑案有關罪證,料稍後會向法庭申請索取該份遺囑驗證。由於陳振聰已聲言上訴,該份存在法庭的遺囑料待上訴官司完結,才會交給警方化驗,估計需時一至兩年,警方調查工作目前仍一籌莫展."

本人覺得法院的某些裁決其實缺乏事實根據, 謹憑法律觀點上的推斷. 以陳生的智慧, 無理由攪到要僞作文書, 冒如此大的風險. 法院應判文件是在精神壯態不健全時簽的. 本人相信警方根本無可揾到任何證據去入陳生罪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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